1.事實發生日:99/06/23
2.公司名稱: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99/06/23截止,
惟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三項辦理,自99/06/24~99/07/26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股份,
依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股務代理機構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38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