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同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
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
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
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
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
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同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
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107,658仟元及70,196仟元,暨民國九十一年
及九十年上半年度影響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損失淨額153仟元及3,812仟元,係依
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另附註十一轉投資
事業相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上段所述之
查核程序執行查核工作。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及
大陸投資資訊,若經會計師查核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同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