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27
2.減資基準日:99/08/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97,809,87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39,780,987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8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50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前項減資,其分派不足1股之畸零股份,依面額10元計算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
(角以下全捨),畸零股份餘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3)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備後,將召開董事會決
議減資換股之基準日,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市日期等事宜,屆時
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