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蔡正弘擔任友霖生技醫藥(股)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吳俊傑擔任鼎杏(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蔡孟霖擔任友霖生技醫藥(股)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除上述職務外,如任職於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之職務,
允許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