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質人身份設質人姓名設質張數解質張數累積張數質權人泰山大股東龍邦國際興業4,8860109,253元大證券金融泰山大股東龍邦國際興業3,7000112,953聯邦商銀民權福懋油副董事長之代表人配偶吳金泉07481,710台新銀苓雅分東鹼董事長正邦投資100012,950台灣銀行忠孝三陽工業副董事長千景投資073225,143日盛銀竹北三陽工業副董事長千景投資011825,025日盛銀竹北三陽工業副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吳麗珠01,00013,245王道商業銀行皇翔董事長皇翔投資6,360076,158臺灣土地銀行營業部華廣董事長配偶施錦秀50001,060彰銀南台中順藥財務部門主管潘麗芳100
MoneyDJ新聞 2021-01-27 09:57:34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彰化銀行(2801)表示,該行統籌主辦益航(2601)5年期新臺幣20億元聯貸案,已成功完成募集,並於昨(26)日簽訂聯貸合約。益航今(2021)年1月及8月將分別購入2艘Kamsarmax船型新船,使船隊數由9艘增為11艘,除了降低船隊平均船齡,並增加營運船隊,應可挹注今年營收及獲利。彰銀指出,本次益航聯貸案資金用途係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由彰化銀行擔任統籌主辦行,台中銀行為共同主辦銀行,其他參貸銀行包括土地銀行、華南銀行、高雄銀行及臺灣銀行等,合計共6家金融同業參與本次聯貸案。彰銀表示,益航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754)亞洲藏壽司-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南市北區2.事實發生日:110/1/25~110/1/2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實際租賃面積:3,060 平方公尺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約103,0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
名次股票名稱增減張數收盤價漲跌融券餘額昨日餘額16175立敦-90337.90-3.551,6742,57728088品安-47730.50-2.302950631785光洋科-43146.25-2.401,1011,53248099大世科-38826.55-2.552341153552同致-309248.50-27.502,7143,02368171天宇-25741.40-4.5046672378183精星-24323.75-2.1531355688043蜜望實-21831.85-0.958029891593祺驊-204111.5010.001,2801,484108086宏捷科-165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01)彰銀-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總稽核)異動案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總稽核)2.發生變動日期:110/01/1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雅玲(彰化銀行總稽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美芳(彰化銀行債權管理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0/1/188.其他
皇普(2528)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當月本年累計營收702,3011,174,984去年同期211,361增減702,2801,173,623增減百分比--%86232.40%備註:主係109年12月皇普鉑苑建案認列702,280仟元及認列租賃收入21仟元所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01)彰銀-公告本公司109年12月份合併自結盈餘。1.事實發生日:110/01/082.公司名稱:彰化銀行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9年12月份合併自結盈餘。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12月份合併稅前盈餘6.01億元,累計合併稅前盈餘83.11億元,累計合併稅前每股盈餘0.80元,累計合併稅後盈餘70.42億元,累計合併稅後每股盈餘0.68元。以上數字係本公司自行結算金額。
彰銀(2801)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當月本年累計營收2,219,12527,318,711去年同期2,674,03032,074,101增減-454,905-4,755,390增減百分比-17.01%-14.8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41)台開補充公告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臺中市政府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忠109司執全助木字第811號、新北院賢109司執全助霄字第560號、新院嶽109司執全助聖字第197號、投院明109司執全助和字第74號及橋院嬌109司執全助育字第237號4.事實發生日:110/01/06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其中有關超成本約4.29億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