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元,總計新台幣3,157,544,027元;
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100股,總計新台幣3,157,544,03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紅利:新台幣40,000,000元
(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5,000,000元
(3)本公司嗣後若因依法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
或註銷,或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及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