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8元,計70,055,180元及
每股分派股票股利0.8元,計70,055,180元,共計140,110,36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利之除權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8,250,000元及員工現金紅利8,250,000元;
董監酬勞4,800,000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825,00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10.54%。
(4)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