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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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2-21
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治路16巷22號 (高雄市路竹區北嶺里社區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3.討論事項: (1)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討論案。 (2)修訂「公司章程」討論案。 (3)追認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討論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3月14日起至100年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3月24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有益鋼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室,高雄市永安區永工十路2號。 (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 (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21811911)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高雄市永安區永工十路2號), 電話:(07)6225616,並副知證基會。 (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