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10/14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7元,共計新臺幣177,499,756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5元,共計新臺幣52,205,81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7378149元,共計新臺幣177,499,756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511122元,共計新臺幣52,205,810元。
4.變更原因:
本公司於100年09月07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00年配股、配息基準日為100年10月16日。
現因庫藏股買回之行使,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配息比率發生變動需
調整,爰依100年09月06日董事會之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股
、配息比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