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57,932,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07~100/11/0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4.00~48.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96,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本公司第一次執行庫藏股
97/10/09~97/12/08已買回股份數量1,166,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 本公司為穩定股價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議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
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註銷作業。
(二) 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 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357,932,000元整。
【以近期財報(100 Q2)為基準】 單位:新台幣元
保留盈餘189,077,000元+已實現資本公積1,168,855,000元=買回股數之總金額上限
1,357,932,000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0年09月07日起至100年11月04日止買回3,000,000
股(即3,000 張)。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4元至新台幣 48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 每日下單之股數上限: 1,000 仟股
(三) 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104,411,621股(已扣除本公司已買回之庫
藏股196,000股),本次擬買回註銷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2.87 %,且
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註銷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
況。
(四) 申報時已持有公司股份數量:196 仟股。
(五) 申報前三年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97/10/09~97/12/08已買回股份數量1,166,000股。
(六)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佳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00年九月六日第六屆第八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3,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8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5.3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耀勳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群益證券承銷商評估認為佳龍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
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
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