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1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5,220,58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2,205,8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
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調整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東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增資案俟一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
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本公司
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時,原股東無償配發比例依配股基準日流通在外股
數,調整配股率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