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7元,計新台幣177,499,756元。
股東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元,計新台幣52,205,81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董監酬勞:6,671,188元。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5,566,106元。
(3)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本公司
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時,股東現金股利暨股票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
另訂配股(息)基準日,依該日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股(息)率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