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林永清、總經理劉典昌及員工吳振盛等三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偵字第12515號、99年度偵字第641號。
2.事實發生日:99/02/2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此事件係起因於97年本公司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之
重大虧損。
4.處理過程:該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一、此事件為董事長、總經理及員工被起訴,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皆無任何影響
。且本案承辦檢察官於起訴書中對涉案之董事長、總經理及員工均請求減輕
其刑,可見,其涉案之情節應屬輕微,此事件對公司營運無任何影響。
二、起訴書中所提之Hedging Metrics LLC的損失,皆已由林永清及劉典昌二人
於97年12月間全數承擔,故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任何影響。
三、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已委任律師研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