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16
2.發生緣由:1.承認本公司91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本公司91年度盈餘分配,及通過現金股利每股發放0.5元。
3.通過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修訂。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之股利政策。
5.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改選董監事:其名單如下:董事:謝明振、謝明景、謝明山、陳正男、吳清在;
監察人:謝明亮、陳聰徒、李鴻琦。
7.通過對大陸地區投資授權額度修正,依主管機關規定限額內授權董事會決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