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31
2.公司名稱:金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99年第4季:
關係人進貨:自結數為61,451仟元,會計師查核數為81,701仟元,差異20,250仟元,
乃因為本公司幸福一期個案年底完工比例法計算之在建工程金額採計權責制或現金制
及發包金額採計合約或估計成本與CPA核計產生差異,本公司補認列已請款但未付款
之進貨金額與應付款項20,250仟元;另關係人應付款項:自結數為30,551仟元,
會計師查核數為59,503仟元,差異28,952仟元,除前述與CPA差異20,250仟元外,
仍低列8,702仟元,乃年底預計支付關係人款因故延遲而誤減自結應付款,特此更正。
2.100年第1季:
關係人進貨:自結數為41,995仟元,會計師核閱數為21,744仟元,差異20,251仟元,
乃100第1季有補申報99年第4季與CPA查核差異之20,250仟元,致100年第1季自結數
較CPA核閱數高;另自結應付關係人款項:自結數為41,995仟元,會計師核閱數為
42,794仟元,差異799仟元,乃為漏計期初未付款餘額導致,特此更正。
取得資產:
申報數為0元,會計師核閱數為38,700仟元,乃漏上傳申報本公司100年1~2月增加
投資子公司京富祥37,500仟元及新增投資新設100%持股之金革國際唱片1,200仟元,
已於100年4月29日以重大訊息更正在案。
6.因應措施: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