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18
2.公司名稱: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係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各債權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業已於99年6月17日召開股東會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現金減資金額訂為新台幣368,294,000元整,銷除股份36,829,400股
,減資比率2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73,176,000元。貴債權
人如有異議,請自公告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
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