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
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
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
幣401,287仟元及455,711仟元及其上半年度之投資損失淨額分別計
新台幣45,941仟元及32,951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及其相關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
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之可能影
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好樂迪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
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
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對
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之可能影響外,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