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查核報告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
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
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按
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455,711仟元及471,169仟元及其上半年
度之投資(損失)收益淨額分別計新台幣(32,951)仟元及6,671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相關投資損益,係
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
對於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之
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
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
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
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
見,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對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之可能影響外,該等科目明細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張 敬 人 會計師 林 安 惠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 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