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石正復
2)副董事長:許春堂
3)董事:粘西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於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自就任各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日起(董事若連任本公司董事則延續解除競業禁止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數出席股東常會之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副董事長:許春堂
2)董事:粘西湖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副董事長:許春堂,擔任昆山茂順密封件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粘西湖,擔任昆山茂順密封件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新浦路27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填料靜密封及其配件;從事與生產同類產品的商業批發、佣金代理及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經由100%持有之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昆山茂順密封件工業有限
公司,持股比率100%,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