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2
2.公司名稱: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99年8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原委任本公司
劉順仁獨立董事、林信義獨立董事及周俊吉董事長為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2)為符合行政院金管會發布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
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中有關薪酬委員會成員資格規定,周俊吉董事長業已
辭去薪酬委員會委員職務,本公司並將依規定於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之。
6.因應措施: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