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信義房屋中介諮詢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26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76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76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信義房屋中介諮詢有限公司
營運需要之短期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2628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9597
5.計息方式:
以貸放日當日台灣銀行基本放款利率加百分之一為準。
6.還款之:
(1)條件:
除有其他決議外,利息按期支付,本金自撥貸日起一年內償還。
(2)日期:
自撥貸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76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