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增資資金來源: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陸仟萬股普通股之額度
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
5.發行總金額: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
6.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指定之代表人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提報董事會決
議。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15%之股數由公司員工優先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或海外轉投資或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
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於不超過陸仟萬股普通股額
度內,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同時或分別或分次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或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供參與海外存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