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會日期:中華民國89年10月30日
二、重大決議事項概要:
第一案:88年度資本公積及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之增資配股基準日
訂定案。
決 議:1.本公司於中華民國89年6月2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88年度
資本公積及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以資本公積一八三、
二九八、八八0元、盈餘新台幣五八、二六六、六七0元
(含員工紅利三、二七七、0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
通股計二四、一五六、五五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0元整
,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年10月27日(89)台財
證(一)第88511號函核定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配股作業,擬訂下列日程辦理:
(1)停止過戶期間:89年11月16日至89年11月20日。
(2)配股基準日:89年11月20日。
第二案: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暨加發債券
換股權利證書案。
決 議:1.本公司於89年2月19日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雖已於同年10月27日下櫃,然因辦理88年度盈餘分派之故,
仍應依前開公司債發行暨轉換辦法規定調整轉換價格並據以
做為加發換股權利證書之依據。
2.依轉換辦法規定計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為19.9元,對於配
股基準日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之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全國
甲)持有人每仟股加發130股,並於89年12月8日交付並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