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0/07/1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本公司第六屆董事臨時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為90/08/0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A.89年度盈餘(含員工紅利新台幣7,273,790元)新台幣55,418,310元;資本公積
新台幣192,578,070元,合計新台幣247,996,38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24,799,6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及現金股利每股分派0.35元,業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年七月十日(九○)台財證(一)第一四四一一八
號函核准在案。按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盈餘轉增資每仟股
配發2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配發80股,合計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現金
股利訂於九十年九月四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弘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代為發放。
B.除權除息交易日:90/07/26
C.最後過戶日:90/07/27
D.停止股票過戶期間:90/07/30~9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