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8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
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
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
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
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
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
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除北基
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外,餘係依據各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表予以評價。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此
項 依據 未經會計師查核 之 財務報表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
69,320仟元及70,514仟元,其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
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為(1,231)仟元及3,302仟元。又財務報表附
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除第三段所述情況,
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依據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予以
評價而可能有所調整,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
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全國加油站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
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對北基加
油站股份有限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自九十二年度起由成本法改為
權益法評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