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5/25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今(25)日上午舉行股東常會,會中通過民國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本公司今日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承認民國九十二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其中全年營收淨額為
新台幣5,007,564仟元,稅後純益新台幣225,712仟元,每股盈餘為
新台幣2.10元。
二、核准民國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及方式:
(1)普通股部分,依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基礎作計算,每股配發
股利新台幣1.5元,其中包含依面額分派股票股利新台幣0.75元(即每1,000
股配發75股),以及現金股息新台幣750元。
本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可轉換為通股等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
本之配股及配股率因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員工分紅--股票紅利,股票紅利依面額新台幣10元發放,總計約新台
幣10,157仟元。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