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3/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顏國基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指派子公司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董事一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指派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顏國基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青島成霖科技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霖弘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青島成霖科技工業有限公司︰青島西海岸出口加工區。
青島霖弘精密工業有限公司︰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部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水龍頭、衛廚制品及其零件之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