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翁朝棟,董事/鄒若齊,董事/蔣士宜,董事/管新灣,董事/蕭欽進,董事/黃健強
董事/張雲河,董事/張英豐,董事/邵瑞蕙,董事/邱均生,董事/詹志鴻,董事/陳明男
董事/吳長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99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之出席總股數為179,965,711股,
出席率為79.65%,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