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小港區店子後段一小段524,524-1地號
2.事實發生日:93/9/7~93/9/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19,795坪,金額332,160,000元整,每坪16,784元整
建物,金額64,928,000元整
機器設備,金額28,928,000元整
共計426,016,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93/09/07收到法院通知,除保證金(85,204,000元整)
抵充部份價金外,七日內尚應繳納其餘價金340,812,000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拍賣,
及兩次減價(三拍)後公告三個月,公告期間以底價
向法院聲請買受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技術鑑定委員會
土地及建物總價為663,438,913元整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設立爐石資源化相關設備工廠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