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7所述,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
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表所列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718,630
仟元及新台幣724,285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7.87%及7.70%,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投資(損)益淨額分別為新台幣(74,672)仟元及新台幣10,703
仟元,分別佔稅前損益30.15%及60.80%,及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依持
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48,869仟元及新台幣77,472仟
元,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予以認列。又如財務報表附註
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未能取得足夠與適
切之查核證據,對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或將有所影響外,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十所述,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申
請換發電視執照時,經行政院新聞局審查有應改善情形,僅發給臨時執照,其有效期
間為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已
向行政院新聞局提出改善計劃並著手進行改善,若經行政院新聞局認定未於民國九十
三年九月三十日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行政院新聞局將駁回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換照之申請。
謹此報告
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 月 霞 會 計 師
李 聰 明 會 計 師
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核准簽證字號:
(90)台財證(六)第145560號函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