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銘(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386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984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72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70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營運業務需要及降低營運成本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0413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812
5.計息方式:
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貸款期限一年
(2)日期:
99/12/14~100/12/1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70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2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