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1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中之股東股票股利94,250,52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9,425,052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94,250,52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逾期未申請者或拼湊不足部分,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改以現金分派,並統
由本公司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盈餘轉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除
權暨增資基準日,所訂各項發行細節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
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