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中之股東股票股利64,116,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11,6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64,116,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改以現金
分派,計算至元為止,並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盈餘轉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
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所訂各項發行細節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
更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