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興 重大訊息 - 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 五億元整

股票代號:9924 福興
發布時間:2002-09-24
主旨: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 五億元整
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9/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五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買機器設備、建置EPR資訊系統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轉換價格:以基準日前10、15、20個營業日之均價最低者,乘以101%為轉換價格。 轉換期間:於發行之日起滿3個月後至到期日前10日止,除除息、除權公告日停止過戶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轉換辦法為本公司新發行 之普通股。 17.賣回條件:本債券發行滿2年、滿3年、滿4年及滿5年之賣回殖利率分別為3.25%、 3.25%、3.5%及3.5%,債權人可要求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 轉換公司債贖回。 18.買回條件:自發行日起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屆滿前40日止,若普通股收盤價連續 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或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額低於發行總額10%時,得 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收回。發行日起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滿3年之日止,以年利率 3.25%之贖回殖利率收回;發行滿3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止,以年利率3.5% 之贖回殖利率收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若全數轉換,按原預定之轉換價 格,預計將增加24,271,844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