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9/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五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買機器設備、建置EPR資訊系統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轉換價格:以基準日前10、15、20個營業日之均價最低者,乘以101%為轉換價格。
轉換期間:於發行之日起滿3個月後至到期日前10日止,除除息、除權公告日停止過戶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轉換辦法為本公司新發行
之普通股。
17.賣回條件:本債券發行滿2年、滿3年、滿4年及滿5年之賣回殖利率分別為3.25%、
3.25%、3.5%及3.5%,債權人可要求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
轉換公司債贖回。
18.買回條件:自發行日起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屆滿前40日止,若普通股收盤價連續
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或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額低於發行總額10%時,得
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收回。發行日起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滿3年之日止,以年利率
3.25%之贖回殖利率收回;發行滿3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止,以年利率3.5%
之贖回殖利率收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若全數轉換,按原預定之轉換價
格,預計將增加24,271,844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