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
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 貴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
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民
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半年度對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所認列之投資收益分別為
$35,863仟元及$139,772仟元,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
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836,161仟元及$913,879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若能取得各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可能需作適當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另,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 貴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有關子公司持有
貴公司之股票,改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及證期會
(89)台財證(六)第69950號函之規定,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此項會計原則變動使 貴
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投資餘額減少$225,246仟元,庫藏股票餘額增加
$225,246仟元,惟對 貴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尚無影響。
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