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431號(永和區民眾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6,587,989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6,587,989元。
(2)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52,752,43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4元。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期間:100/04/11~100/04/20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一段100號6樓(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2)2921-7811轉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