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經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第十三
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以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為除息交易日、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為
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發放總金額新台幣壹億陸仟伍佰肆拾柒萬
參仟貳佰捌拾元(股東股利新台幣壹億陸仟壹佰貳拾貳萬壹仟貳佰零肆元、員工紅利新
台幣肆佰貳拾伍萬貳仟柒拾陸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股
配發一元,九十二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現金股利
訂於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發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