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
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
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
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2,711,144仟元
及2,576,415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收益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32,234仟元及80,983仟元,係依
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
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財務報
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
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對於子公
司持有該公司股票之會計處理改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
準則」規定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