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89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採權益法計價之部份長期股權
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計算,針對此項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書。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如下:
會計師查核報告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及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八十九及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
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
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及八
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收益淨額
分別計新台幣 111,060仟元及48,722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倘依據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八十九及八十八
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
以允當表達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及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之財務狀況,暨民國八十九及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
果與現金流量。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重要會計
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
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情事對長期股權
投資明細表及營業外收入(費用)明細表之可能影響外,該等科目明細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此 致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成德潤 會 計 師 杜天佑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2533號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1198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11492號 (79)台財證(一)第322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