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4/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年度及八十九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部份轉投資事業未經本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
報表就該轉投資部份及附註十七之(二)之相關資訊所表示意見,係依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報告,其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各為228,008千元及
219,773千元,民國九十年度及八十九年度認列投資損失淨額分別為13,944千元及40,853
千元。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
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
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年度及八十九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年度及八十九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備供參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