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11
2.發生緣由:93/10營收背書資金貸放公告有誤,重新公告
3.因應措施:原公告93/10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為新台幣129,328(仟元),更正後為新
台幣311,138(仟元);
原公告93/10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為新台幣0(仟元),更正後為新台幣129,3
29(仟元);
原公告93/10本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額度為新台幣1,008,000(仟元),更正後為新台幣1,512
,000(仟元);
原公告93/10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為新台幣0(仟元),更正後為新台幣129,3
29(仟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