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
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暨現金流
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
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次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附註六所述,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長
期股權投資中分別包括448,382千元及779,866千元,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
度認列相關之投資損失分別為187,736千元及50,349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
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附註十七之(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執行查核
工作。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
期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
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意見,除第三段所述
事項之可能調整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