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3
2.增資資金來源:98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313,370股
4.每股面額:每股10元
5.發行總金額:53,133,7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
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
嗣後若因欲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等因素,致影
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本次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其他事項,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
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