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公司名稱:櫻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3.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13
4.決策內容:
(1)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櫻璽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10,000,000
元,分為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因其歷年累積虧損為新台幣
188,455,283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
將於近期內召開股東臨時會向股東報告,並辦理減資彌補歷年虧損新台幣
136,500,000元及現金減資新台幣21,000,000元,共計減資新台幣
157,500,000元,銷除股份15,750,000股,按股東持股每仟股減少750股及退回
股款1,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500,000元,分為5,25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
(2)該虧損為歷年來之累積虧損,減資後並不影響今年損益;櫻璽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1-10月自結稅後純益為新台幣4,679,483元。
5.對公司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影響: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