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1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第七次買回本公司已發行之股份7,000,000股,
業於92年3月28日至92年5月26日止執行完畢,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八條之二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
規定,茲經本公司92年8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民國
92年8月25日為買回股份減資基準日,銷除之普通股7,000,
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減少資本額70,000,000
元整。
二、本公司目前資本總額定為5,560,000,000元,實收資本
額為5,258,000,000元,預計消除股份後實收資本額為
5,188,000,000元,發行股份總額為518,8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