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上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財務報
表內對統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15,249,640元及
19,254,979元,及因而認列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投資利益分別為1,994,661
元及1,521,986元,係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統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
以權益法評價計列。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經營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
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
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
本會計師查核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備供參考。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吳國風
會計師:張嘉信
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