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興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太倉興達製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80070144號函示,
本公司之孫公司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金額超過規定或限額,
應訂定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之改善計畫並按季公告。
6.因應措施:
興達國際投資公司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如下:
截至100年第2季止資金貸與總金額較去年同期
減少新台幣1.29億餘元,未來將繼續依改善計劃執行。
太倉興達製罐有限公司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如下:
截至100年第2季止資金貸與總金額較去年同期
減少新台幣1.15億餘元,未來將繼續依改善計劃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之孫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1)按季公告執行情形
(2)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