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31
2.減資基準日:99/12/3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750,000,00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75,0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1318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於99年12月30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並於99年12月31日
由本公司董事長核准訂定99年12月31日為減資基準日。
(3)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4)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備後,將召開董事會決
議減資換股之基準日,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市日期等事宜,屆時
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