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15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2,3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34,523,000元
6.私募價格:15.01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為該等普通股之上
市及再行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為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
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
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配合公司營運所需購置全新機器設備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限為92年12月16日,增資基準日為92年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