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0/2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
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應募對象
3.私募股數:不超過230萬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市場價格決定,請參閱私募價格(第6項)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依訂價日(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前十
五個營業日於集中市場之平均收盤價九折~八折計算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
。惟實際之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依發行當時之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為該等普通股之上
市及再行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為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
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
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配合公司營運所需購置全新機器設備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